⊙高明宇同志年谱
1913年9月出生于山东省东平县寿张集村(现属梁山县)。
1931年考入山东省立第四乡村师范学校(今兖州)。
1933年8月在乡师由乔海秋、李又村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是梁山籍最早的党员。
1935年初毕业后,应聘到东平县戴庙附近的北刘庄小学任教。他以教学为掩护,向学生传播爱国主义思想,宣传共产党的主张。并经常到周围村庄,深入群众之中,发现和培养进步分子。他还介绍张大脚村(今属梁山县寿张集乡)的石长茂和大杨村(今属梁山县杨营镇)的杨兆启等一批志士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这批最早入党的党员都成为梁山一带的带头人和中坚力量,为革命和解放事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1936年初,董临仪以中共山东省委巡视员身份在梁山一带开展革命活动,又发展馆驿镇王庄村的王晓农入党,并与在北刘庄小学教书的共产党员高明宇取得联系,发展戴庙小学教员蒋典印和耿山口村进步人士耿忠诚入党。
1936年9月组建了直属中共山东省委领导的梁山地区第一个党支部--中共戴庙支部并任支部书记。
1938年,鲁西自卫团教导大队中队长、中共东平县县委书记。
1938年5月-12月,中共山东省委政治保卫局执行科科长。
1938年10月,赴中共山东省委举办的鲁南军政干校学习三个月
1938年12月,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社会部审讯科科长。
1939年5月-1941年4月,中共鲁西区党委社会部副部长,部长由区党委书记张霖之兼任。
1940年9月,参加鲁西行署工作队和邵子言、谢鑫鹤等人到寿(张)、阳(谷)、东(平)边区工作,为建立昆山县抗日民主政府创造条件,并任中共鲁西区委昆山实验区工委委员。
1941年3月,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进委员会公安处审讯科科长。
1942年2月,代表中共山东分局纠正了泰山区“肃托”重大冤假错案。
1942年5月-1944年3月,鲁中区行政联合办事处(简称鲁中联办)公安局局长。
1944年3月-1944年10月,鲁中行署公安局局长兼鲁中军区政治部锄奸科科长。
1944年10月,鲁中区党委城工部副部长,部长高克亭。
1945年8月, 鲁中区党委城工部部长兼徐州市公安局长(未能从日军接管)。
1945年9月,调回鲁中行署公安局任局长。
1946年4月,鲁中行署公安局与鲁中军区锄奸科正式分署办公,鲁中行署公安局局长高明宇。局机关设教育、侦察、治安、审讯、秘书五个科及侦察队、政卫队。同时兼任鲁中区顽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1946年6月,任鲁中区公安局局长兼鲁中区党委社会部副部长,部长由鲁中区党委书记向明兼任。
1947年秋,局长高明宇因执行任务坠马摔伤头部,身体不好而撤至黄河北,由副局长武思平主持工作。
1948年1月,华东建国大学第二分校第三大队(鲁中区)大队长。
1948年11月,华东军政大学(第四期)五大队政委。
1949年1月,中共华东局社会部归俘学校政委,主要培训起义、解放的将校尉军官和城市青年学生。
解放后,任山东省人民政府海防公安局副局长。
1957年9月-1959年12月,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
在十年“内乱”中,他遭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极左路线的严重迫害。
“文革”结束后,1979年12月山东省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二次会议增选为山东省第四届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并任济南市政协常委。
1985年3月15日在济南逝世,享年7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