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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贵卿,原名高一飞,1908年出生,顺义杨镇沟东人。在北京燕京大学、民国大学学习时期,如饥似渴学习马列,寻求革命真理。
1931年加入了反帝同盟和左联,不久转为共产党员。“九·一八”事变后,他激励同学要站到抗日救亡第一线。1933年5月,组织决定他转入地下工作。年底调他到天津,担任天津至上海的交通员,秘密传递中央、省、市文件和接送往来干部。
1934年3月,又调他到上海做交通,他都出色的完成了任务。
1934年11月,他与爱人何渊及出生八个月的女儿在上海被捕,当特务突然敲门时,他迅速撒掉联系暗号,保护同志。
1935年9月,他被定为政治犯,以“危害民国”罪判刑10年,爱人何渊也被押进反省院。在狱中,他发动难友搞绝食斗争,取得胜利。
1937年8月,抗战爆发后,经党组织营救,他和爱人被释放。何渊到南京八路军办事处工作,南京沦陷后去了延安,张贵卿经过一段时间养病后,于1938年5月,在浙江丽水、台州两地区任特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
1941年春,组织调他任 衢(州)属特委书记,领导龙游、常山、江山等8个县的革命工作。
皖南事变后,国民党掀起第二次反共高潮,环境恶劣,特委机关不得不经常转移地方工作,后来与省委联系中断,组织部长又被捕叛变,致使张贵卿于1942年3月27日被敌逮捕。
1942年5月,日军向浙西、浙南进犯,国民党准备南撤,对张贵卿劝降未遂,于6月28日将年仅34岁的张贵卿杀害,张贵卿在临刑前,在一首诗中写到:
此来分明不再来,一抔黄土将身埋。
轻生重死何足道,一粒石子筑基台。
充分表现了他视死如归和崇高的革命气节。